建议设立新监管机构调查西澳法官行为
根据本周将提交给西澳议会的新立法,法官和裁判官的行为和能力投诉将由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进行调查。
该立法将设立一个由九人组成的司法委员会,负责处理关于该州司法官员的投诉。
投诉可能包括法官和裁判官的欺凌或骚扰行为、对证人或法律从业者的不当言论以及他们的精神能力。
西澳总检察长托尼·布蒂(Tony Buti)表示,该委员会将为该州的司法系统提供「透明度和信心」。
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提出投诉,但委员会将无法调查判决或刑罚的合理性。这将继续通过上诉程序进行。
投诉将如何处理?
委员会将由九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六名司法管辖区负责人、三名社区成员——其中一名将是法律从业者——以及一名主任。
投诉可能被驳回,转交给司法管辖区负责人,或者在严重情况下,交给独立调查小组。
该小组将「根据需要任命」,包括两名现任或退休的司法成员和一名「高地位」的社区成员。
如果调查小组证明不当行为属实,将向总检察长报告,总检察长将在议会提交报告。
州政府表示,如果两院同意,议会可以建议州长将该司法官员免职。
布蒂博士表示,该委员会将独立于政府。「它是独立的,直到他们决定向政府提交报告,我们才会介入。」
西澳与其他州保持一致
设立司法委员会将使西澳与大多数其他州和领地保持一致。
总检察长表示,自2022年首次提出这一想法以来,已经与司法管辖区负责人进行了广泛的磋商。
「这是必要的,因为司法界自己要求这样做,法律改革委员会在几年前关于司法的报告中也建议这样做。」布蒂博士说。
布蒂博士表示,该立法还旨在教育法官如何处理某些案件。
「我们还希望教育法官如何适当处理家庭暴力或其他案件。」
如果立法通过,该委员会将在2027年初成立,并在年底前开始运作。
影子总检察长和西澳法律协会已被联系以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