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法官主持罗恩·丹尼斯案「不合适」

前奥运自行车选手罗恩·丹尼斯(Rohan Dennis)的律师向法庭表示,由原定法官主持他的无证驾驶案是”不合适”的。
丹尼斯现年36岁,周二在南澳大利亚州地方法院出庭。他于7月承认今年早些时候载着两个孩子无证驾驶的罪名。
2023年,丹尼斯因一起导致妻子——奥运自行车选手梅丽莎·霍斯金斯(Melissa Hoskins)——死亡的撞车事故,被判处缓刑和五年禁驾令。
在法庭上,丹尼斯的律师辩称应让法官伊恩·普雷斯(Ian Press)回避此案,因为普雷斯是之前主持初审的法官,当时丹尼斯被判处缓刑和禁驾令。
丹尼斯6月被警方报告无证驾驶。
法庭获悉,丹尼斯因撞车事故被判刑时,普雷斯法官曾警告他如果不遵守缓刑条件的潜在后果,包括入狱。
大卫·爱德华森大律师(David Edwardson KC)当天在法庭上表示,他不知道还有哪起案件由同一法官主持两次量刑,形容这”非同寻常”。
爱德华森先生说:”当您在初审中判处他时,用的是相当正统的方式,任何被取消驾驶资格或无法获得驾驶执照的人都会受到关于违反缓刑条件潜在后果的警告。”
“尽管如此,这些警告是用相当emphatic的措辞表达的,意思是无法避免的后果将会发生。”
爱德华森先生表示,虽然法官的评论并非不当或错误,但一个听到量刑时言论的公正观察者会”真诚地担忧”可能存在预判或先入为主的偏见。
“至少存在一种观感,即尊敬的法官或量刑法官可能会因为给予这个人缓刑机会并警告违反缓刑的潜在后果,而个人感到受到冒犯。这本身几乎必然导致当这并非强制情况时的无法避免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从各方面来看,由您主持此案是不合适的。”
法官伊恩·普雷斯告诉法庭,他被指定为无证驾驶案的量刑法官”纯属巧合”。
检察官表示,由量刑法官审理违反缓刑程序并无不当或异常之处,丹尼斯当时收到了遵守缓刑条件的”标准警告”。
检察官说:”您在量刑时对丹尼斯先生说的话,只能被理解为是在向他重申遵守法庭命令的重要性。”
“鼓励丹尼斯先生遵守命令并解释后果,并不表明您有任何预判。”
此案将于下周重返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