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马尼亚数据中心”勉强”获批 或成全国性争议先例

在阿尔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与各州和领地达成开发国家数据中心标准的协议前一天,塔斯马尼亚州的一个小议会正在现有法规框架下应对当地居民对拟建人工智能工厂的强烈反对。
乔治敦(George Town)议会以6票赞成、1票反对的结果,批准了澳大利亚开发商Firmus在朗里奇(Long Reach)建设的288兆瓦(MW)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位于朗克里奇,北邻朗塞斯顿(Launceston),但议会表示此次批准是”勉强”做出的。
这座人工智能工厂计划建在塔玛河(Tamar River)畔的前冈斯纸浆厂(Gunns Pulp Mill)旧址,遭到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一份呼吁停止该项目的请愿书已收集近6000个签名,超过300人向议会提交了意见书。
根据议会会议议程文件,许多意见书对能源使用及人工智能表示担忧,或提及”联邦法规”,但文件称这些关切”超出”了议会在审批此申请中的职责范围。
在周二决定该项目命运的热情会议上,多位发言者排队表达反对意见,许多人表示议会应等待新的联邦法规出台。当地居民洛琳(Lorraine)在会上发言时指出总理的计划,称议会应等待新规。她说:”上周,总理阿尔巴尼斯在全国电视上宣布了一项里程碑式政策,为大型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制定了新的强制性标准。”她还说:”塔斯马尼亚是澳大利亚的一部分,我们也应该受到保护。”
周三,阿尔巴尼斯在国家内阁会议后宣布,政府将从明年初开始立法,建立统一的全国性监管框架,为大型数据中心设定最低要求。联邦政府计划与各州和领地合作,制定能源、水资源和土地使用方面的一致强制性标准,但国家内阁会议公报指出,该立法”旨在补充而非重复”各州和领地的规划和审批程序。
在乔治敦,议员们表示他们必须按照现行法律而非等待未来规则来执行。议员希瑟·阿什利(Heather Ashley)说:”这可能是我过去四年在议会任职期间最艰难的决定之一。”她说:”我们对此进行了很多讨论,但作为规划机构,我们有指导原则,不能超越这些原则。”
议员温斯顿·梅森(Winston Mason)表示,每位议员在周二做决定时都”非常勉强”。他说:”但正如多次所说,我们必须根据规划规则和条例做出这个决定。就这样。”
对提案提出反对意见的人从周二起有14天时间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安妮-玛丽·巴斯蒂安(Anne-Marie Bastian)发起了反对数据中心的Change.org请愿活动,她表示,多名居民可能会提起上诉。她对媒体说:”社区里很多人现在非常愤怒。他们的关切被完全忽视了。”她说:”议会完全退缩了。”
Firmus的一位发言人对该决定表示欢迎,并表示该项目将通过设计和采购阶段继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