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寻求尽快明确国家安全案件范围
香港政府在新一轮拟议的附属立法中,寻求澄清什么构成国家安全案件。
安全和司法部门于周一向立法会提交了根据该市国家安全法提出的修订建议。该提案引入了一种分类机制,用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其中任何伴随行政长官确认涉及国家安全的证书的案件都将归入此类。
在国家安全案件中,任何被告面临的替代罪行也将被分类为此类。
根据现行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罪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罪行,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这些罪行尚未明确界定。
目前,行政长官有权签发证书,确认某行为或事项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任何材料是否包含国家机密。例如,这样的证书可以允许某个案件由指定法官而非陪审团审理。
附属立法将进行否决审查程序,并在宪报刊登当天生效,而政府表示将「尽快」完成立法程序,但未具体说明时间表。
政府文件称:「在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中,国家安全风险持续存在。通过附属立法明确上述机制,将改善香港的法律框架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机制。」